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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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0日在灵武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京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29件18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6件140人,不批准逮捕33件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83件265人,提起公诉169件234人,不起诉2件5人,退回补充侦查43件72人,移送单位撤回3件5人,正在审查4件12人;已判决147件203人(均为有罪判决)。无捕后撤案和捕后不诉情况,批捕、起诉(不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二)诉讼监督检察工作。 (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件,立案侦查11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办理上级院指定和他院移送起诉案件5件6人。所办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19件21人(含上年积存4件4人),相对不起诉1人,正在审查1件1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7件19人,2件2人正在审理中,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6万元。贪污贿赂案件大要案数8件10人与去年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了166.7%和233.3%。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32件,直接答复51件,属本院管辖81件,其中,举报线索34件,控告申诉案件47件,均按规定分流办理。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5次,群众点名及联合接访18次。办理灵武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举报类案件2件,办结后均以书面形式向人大报告。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提供4.6万元的救助。对1名职务犯罪线索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1万元的奖励。今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我院“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控申工作由于成绩突出,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双先”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授予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
二、紧紧围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深入开展。立案监督方面,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27份,经审查,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9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18件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一起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侦查监督方面,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漏罪8人。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出庭支持公诉16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2次,规范了审判机关的执法行为。
加强对侦查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针对办案期限、取证程序等方面的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8份,对依法应当起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54份,法院采纳率98%;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3人;依法对2件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的量刑畸轻案件提请抗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1件,改判1件2人。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诉讼案件36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3件,执行监督10件,督促起诉22件,行政执法活动监督1件。提请抗诉1件获上级院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存在的违法情形及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8份,均收到回复;针对田某财产权属纠纷一案法院的错误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判。针对我市闲置土地的实际,向灵武市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局对8宗总面积约1726.6亩的经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闲置国有土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了实质性的处理意见;通过向该局发出《督促起诉决定书》,促使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缴清拖欠近三年的土地出让金2292.65万元。
三、紧紧围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应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立案查办了宁夏国土资源厅马某某(副处级)涉嫌受贿案、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原副院长魏某涉嫌受贿、窝藏案,其中魏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重点查办的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受贿窝案,银川市各院共立案14件16人,涉案金额126万余元,其中我院立案8件10人,均为大案,均被法院做有罪判决,这一案件的办理在银川市各国有企业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突出。共开展预防咨询41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件4人,开展警示教育讲座15次,受教育人数2300余人。开展预防调查34次,撰写调查报告10篇。将“预防出生产力”作为加强预防工作的重要指针,开展了“黄河预防工程”、“廉政监控同步预防职务犯罪进大项目”、“廉租房建设”、“泾灵新村扶贫”等预防专项活动;与银行系统、城建、税务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神华宁煤集团下属企业、中电投青铜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与灵武市28家行政执法单位签订“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协议。创新预防宣传途径,开通腾讯、新浪实名微博“灵武检察”,目前已获得4000余人的关注。
四、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依托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49件79人,提起公诉60件80人;二是改变信访接待方式,建立了领导定期挂牌接访、特殊情况预约接访、重大情况巡回接访等制度,开展预防性接访12次,排查倾向性、苗头性矛盾纠纷3件,均妥善处理;三是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检察官法律监督工作,在灵武市各司法所设立了8个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监督联络点、2个检察官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办公室,根据表现,将矫正人员分别记入普管、宽管、严管人员档案册,对195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法律监督,未发生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现象。
主动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法律保障。针对我市开展的“两区建设”、“灵武市市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出台了服务保障项目开展的实施意见,同时,严把招标入口,抽调干警运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数据库对参与重点项目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健康体检”,目前已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727次。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察联系点,抽调5名干警在检察点轮流值班,目前共接待群众咨询74次,接受举报3件。
多措并举服务民生。在全市各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共2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扎实开展“五送两带一帮”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中干警先后15次走入帮扶结对的村民家中,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收集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16条,经过努力,促使帮扶结对的村部成功获得自治区、银川市等各级政府批准了6个发展项目;“七一”安排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深入农村讲党课、与党员群众同过组织生活,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选派两名综合素质优秀的干警常年驻村工作,其中一名同志被评为银川市2013年“下农村送政策促发展”活动先进个人;一年来,累计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1.6万余元,向基层党建阵地捐赠价值8.5万元的办公、文化用品。
五、紧紧围绕强化内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常委会批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函所反映的问题,加强督办,及时答复和反馈。主动配合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2次,先后就侦查监督工作、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向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审议意见满意度在95%以上。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制作《人大备案监督表》,今年共向市人大备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35件52人。
切实开展自我监督。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针对存在的个别干警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问题集中开展整治活动。与干警家属签订“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责任书”,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督网络。不断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实行案件季度评查制,今年共评查案卷249件,其中一类案件247件,达到了99%,要求对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的2件案件限期整改;完善执法档案,增加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做到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评查,对个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纪检部门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及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共52件进行了监督。
六、紧紧围绕提高执法能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推进素质兴检、从优待检,构建奋进型检察院。积极搭建干警成长平台,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支持下,先后提拔任命了9名中层领导干部,对3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任命了4名年轻干警担任科长助理,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科学规划教育培训工作,全院组织业务培训班8
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52次,外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累计38人(次),促进了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抓好“文化育检”,营造奋发、上进的机关文化氛围。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坚持每年为每个科室购置法律书籍,开展了优秀读书心得评选、读书研讨会,举办摄影比赛、首届青年检察官论辩赛及“庆两会、促发展”检察官文化周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坚定了干警爱岗奉献、积极进取的职业信念。在灵武市庆“七一”表彰大会上,院党支部由于在党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连续两年被灵武市命名为“四星级党支部”。
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对外形象,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等报刊采用104篇,被区、市级检察院内网采用47篇;在灵武市电视台“平安灵武”栏目制作播出反映我院检务公开、“点名接访”、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的专题片11次,播出检察新闻26条,继续办好“检察同期声”栏目,今年已制作播出10期;制作专题片《闪光的足迹--灵武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巡礼》,编辑了《公诉人出庭100个怎么办》、《历程--灵武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年报》。
七、紧紧围绕基础建设,检务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对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了部分升级,确保讯问全程无死角录音录像,对灵武市看守所专设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讯室进行装修并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安装,保障了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办案技术用房新建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我市10件大事,经过不断努力该项目即将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干警办案条件,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银川市先进检察院”等区、市级集体荣誉9次,干警获得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干警”、“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等各类表彰23人(次),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工作已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验收。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与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这里,我代表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面对不断发展的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方法、措施不够具体;二是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查办大要案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视野不够开阔;四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执法不规范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执法能力仍需不断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2014年的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要求,2014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笃学、修德、惟民、卓越”的灵武检察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争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新的“双争”目标。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充分运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督促起诉工作,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黄河预防工程”、“两区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在注重个案预防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和系统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探索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由局部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
三、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扩大办案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的思路,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加强各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案件的侦结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努力实现查办案件“质量更加优良、效率不断提高、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
五、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更加深入地开展各项民生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继续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发挥现有的8个检察联络站及2个派出所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的作用,认真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六、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和履职能力培养。认真落实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坚持对队伍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促进干警廉洁规范执法。探索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更加明确办案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五送两带一帮”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制定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对青年检察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询问技巧、文书制作、模拟庭审等岗位技能评比活动,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七、更加注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依法办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权的落实。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权利义务告知、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开放日等制度,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建设开放灵武、富裕灵武、美丽灵武、和谐灵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